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石佛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石佛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21】8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410172-46-01-033736,招标编号:ZHYA-2024-144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石佛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石佛水厂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采购

2.2交货地点:郑州市指定地点(石佛水厂厂区内)

2.3交货期限:

①液氧站设备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的30日内通过竣工验收,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②液氧应在接到招标人传真或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2.4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

确定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供应商、供货单价。中标的供应商在供货及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液氧站设备租赁及液氧供应的需要,保证招标货物供应、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氧站设备租赁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1

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投标人,制造、安装、调试、申请有关手续、后期维护保养亦属于投标人。

2

液氧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20m3 


2.5.1此次采购的液氧数量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可依据生产需要及变化做相应调整(增或减均可能),液氧单价不因液氧数量的增、减而调整,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

2.5.2设备租赁含第一次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以及后期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检测和相关许可证的办理等工作,租赁费涵盖所有上述工作所需费用。

2.5.3供应、服务期约为五年。

2.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是液氧生产企业。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的资质视同投标人的资质)。

3.投标人所提供储槽的制造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相应设计、制造压力容器许可。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还要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查询网页截图;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有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查询,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证号),并提供相关加盖投标人企业印章查询网页截图(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经查询判决结果近三年内(202110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完整的网页查询证明(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2024年114日至2024年11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 :30,下午2:30至5:00。

4.2.方式:(1)投标人发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代理公司指定邮箱,招标文件由电子邮箱发送。(2)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63号领取。

4.3招标文件售价:0/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2510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建业置地广场C座12层第一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7695370

传真:0371-64695370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

人:郭利鹏

   话:0371-85512909-813 

   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公司总部地址
ADD:zhyaxmglzxyxgs@163.com
E-mail: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升龙广场3号楼B座
TEL:0371-58609926

版权所有:OB欧宝·(中国)官方网站豫ICP备20024090号